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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私家车加入滴滴快车合法吗
你好,现在滴滴快车基本上都是私家车,只要你正常的办理好手续就可以。
Q2:私家车跑滴滴快车犯法么?在滴滴平台注册过了,跑滴滴会不会让交警查?毕竟没有营运执照
这是运管的事,不是交警队事。
1.理论上,目前 优步,滴滴都没有洗白。
2.但是事实上,没有运管会去抓,或很少主动去抓(钓鱼的除外)。
3.目前是灰色地带
4.你想想互联网大会,习大大都邀请了 滴滴的CEO程维,说明什么问题,应该懂了。
5.近期的全国两会,交通部长非常明确的讲了,鼓励网络约车,明确表示顺风车合法,要规范网络约车。
6.最新出租车管理办法废除了,业内认为是为网络约车让路。
7.优步本来在国外就是合法的。国家鼓励滴滴去国外拓展业务
8.这就是现在法律跟不上现实的发展,不过,估计快了
如果不小心被抓,就配合调查,扣车、罚钱,事后拿凭证去找滴滴或优步报销
Q3:私家车加入滴滴快车8年就会报废?
不是的,只要行驶证没变更成运营车,就不会按照运营车报废。《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第十六条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期限自车辆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车辆按规定应退出网约车运营时,运输局依法注销或收回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通过信息交换将相关车辆信息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供其在车辆所有人申请变更登记时核验。
运输局依据书面申请及相关手续向车辆所有人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车辆所有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车辆报废、转出、所有权擅自转让的,注销车辆经营权;平台与车辆接入关系终止或平台公司经营期终止的,车辆在未办理接入新平台期间,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
扩展资料: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在本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号牌且为出租汽车经营者或个人所有的车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营运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满足本市最新公布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5座三厢小客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车),排气量不小于1.8升;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
(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能向本市有关部门监管平台和公安机关实时发送位置信息,并向公安机关实时发送报警信息,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及公安部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辆需配备具有网约车平台服务端、计程计时、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
(五)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六)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预先协议接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Q4:滴滴快车私家车合法吗
国家已经承认合法了。不过有要求:
1.司机、车、企业均须拿牌照
据悉,新政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而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新政指出,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转运营
新政明确表示,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具体车辆要求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3.行程达到60万千米强制报废
新政还明确了网约车的报废标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这保证了乘客安全。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约车公司和兼职司机均表示,如果规定8年报废,会让大量的兼职司机退出网约车市场。
4.未要求司机必须为平台员工
新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5.鼓励非营利目的的顺风车
新政第一次在全国层面对顺风车,即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了界定,鼓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小客车合乘。顺风车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但同时要让乘客明确其权利义务与经营性质的网约车不同,今后将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6.出租车经营权将向无偿有期限过渡
新政规定,出租车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这意味着,一些城市出租车公司坐收份子钱的时代过去了,以后公司将与出租车司机一起承担经营风险。
扩展资料: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其中,线上服务能力由企业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
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时符合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有关要求的公司,即可获得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提供合规的网约车服务,不仅网约车平台公司需要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在网约车平台上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也都要取得相应的许可。
《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其新兴业态的特征。
除了网约车的性质认定,《办法》还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要求司机要“无暴力犯罪记录”等具体要求。
《办法》还删除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等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
出租汽车管理是属于地方事权,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责任主体。在运力的规模、运价的政策、车辆的标准、驾驶员的条件等方面都给我们地方城市人民政府留足了政策空间。
对像北上广深这样的巨型城市,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要统筹好全体市民的出行和部分市民打车的关系,处理好优先发展社会公共交通和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关系。处理好既有的出租车存量和未来网约车增量的关系,同时处理好存量的平稳过渡的问题,优化城市的交通结构,保障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至于三四线的中小城市,由于它公共交通服务保障的能力客观上讲还是比较薄弱,不是很充足,需要出租汽车更多地发挥城市公共交通补充的作用,也就是说它可能在规模上可能会比特大城市、大城市要放得更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