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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股份转让是转让人转让其股份的举动,通常是一股票转让的方法体现出来。而股权转让是股东向他人转让其股权的举动。二者主体的权利和任务以及转让举动都有区别。
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全部人,依法志愿将本身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全部权的法律举动。由于股份的外在体现情势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因此股票转让的方法体现出来的。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举动。
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一、两边转让标的的称呼差别,因此主体两边的权利任务干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验严酷的限定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显着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力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验严酷限定,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对折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划一环境下股东享有优先购置权,实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朴,实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照旧外部投资者,都接纳自由转让。但是《国法律》也对股份转让作了肯定的限定:
(1)提倡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然辟行股份前已刊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生意业务所上市生意业务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办理职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更环境,在任职时期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凌驾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生意业务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职员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划定的除外。
(4)生意业务场合,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生意业务场合举行大概根据国务院划定的其他方法举行。
Q2: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区别
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人(或者转给了公司里的任何一个股东)。股权变更是股东没有变动,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假如公司有两个股东,A股东把三分之一的股份转给了B股东,这就是股份发生了变动。这就是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的区别。
Q3:公司变更法人代表,股权转让与不转让有什么区别
首先,法人代表是不规范的说法,规范的说法应该是法定代表人。
那么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
那么,变更法定代表人,也就是相当于变更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
而股权转让指的是股东将自己股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公司某些职务的变更。
而股权转让有可能涉及到股东的变更。
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
股东的变更与职务的变更是两个层面的事,二者不可混淆。
Q4:无偿转让股权和以“1元”的对价转让股权,区别是什么?
简单说,第一无偿在法律上可被认定为赠与,而1元是交易,二者最大区别是赠与民法允许撤销。第二,当被转让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时,这种交易很公平。第三,如果签阴阳合同避税,那就想多了,税务不认,而是按公允值计税。
Q5: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有什么区别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
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
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让渡的是资产。就资产而言,与其说是一个法律概念,不如说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机器设备、现金、土地使用权等。就一个公司或者企业而言,资产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他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而股权只存在于公司中,非公司制企业不存在股权。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
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三、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
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公司或者个人来说利益攸关。尤其是一些巨额的交易,营业税可能高达几百万元之巨。因此,资产转让不能等同于股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性质。而在工商部门也只可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四、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五、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如采购风险、销售风险、资产储备风险、运输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纳税风险等等。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六、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般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七、会计核算运用的科目不同。
对于资产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资产都应按资产收购清单中的交易资产名称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而股权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股权一律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