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集整理关于外国人如何在中国工作的相关议题,使用内容导航快速到达。
内容导航:
Q1:外国人如何在中国获得签证?
外国人来华签证,根据目的不同,包括旅游、商务、工作、家属等。各类均有不同的要求,可以根据驻当地的中国大使馆网站准备并提交。一般只可以在国籍国,或有长期逗留资质(居留许可,绿卡)的国家所在的中国大使馆申请。而签证延期、外国人永久居留(俗称中国绿卡)则可以在中国国内申请。
以工作类签证(工作居留许可)为例,大约需时2个月,流程为
准备材料→体检→提交申请→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邀请函→在本国/有权居留国申请工作签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请长期居留
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营业执照(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备案证明。
2、申请人和法人最新的签证页、入境章页、护照资料页、第三国居留页。
3、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针对行业的专家证书。以上文件需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公证认证。
4、工作简历扫描件。
5、申请人近6个月内的健康状况证明。
6、公章,法人私章(用人单位提供)。
7、白底免冠相片和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8、二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及照片回执。
如果工作签证是A类的话在中国有两年左右的停留时间,如果工作签证是B类的话在中国有一年左右的停留时间,如果工作签证是C类的话在中国只有半年以下的停留时间。
目前外国人签证政策逐步收紧,最终签证是否能有效签发和停留时间都是政府判定,即时代理也无法百分百保障,所以如果外国朋友要申请,一定要做好功课及预留好宽松的时间。
Q2: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怎么交社保
在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具体操作让单位负责社保的跟社保局咨询沟通即可。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
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九条
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未依法办理就业证件或者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处理。
Q3:外国人来中国怎样办理工作签证
第一、外国人与中国的雇主签定《聘用意向书》。
第二、雇主到到当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 须提供: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聘用外国人原因报告 3. 聘用意向书 4. 外国人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及护照复印件 5. 近期健康证明复印件 6. 填写外国人申请表 ( 在申办单位处盖章 ) 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
第三‘雇主到所属区商务局及市商务局审批核准后,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工作邀请函(通知签证函)》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 须提供: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 申请书 3. 护照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承诺书 ( 当地商务局网站下载 ) )
第四、外国人凭《工作邀请函》《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到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 签证)。
第五、外国人来华后,与雇主签定《雇用合同》。
第六、雇主应在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雇用合同》及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的劳动局为其办理《就业证》。
第七,外国人应在入境后的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外国人在华工作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一般是Z类签证(12 个月长度),签证到期后可在中国境内延长;那些持有其他类签证(如 L 、 F 类)的、已经在华的外国人,如获得工作机会,可在中国境内当地办理签证转签事宜;持有X类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如获得工作机会,他们需出境一次,在境外(如香港)申请新的签证。
申请Z类签证时,外籍人士需要向中国海外使领馆(或中国出入境管理机构)出示提供正式的“雇佣合同”。
扩展资料大多数的签证,是在一个人所持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章),或贴上一张标签,盖章或标签带有清晰的说明文字,指明持有人进入该国的事由、允许停留的时间、或通过其领土前往其他国家的许可。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材料:
1. 用人单位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报告(须详细说明聘用理由);
2.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证明或法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须明确聘用期限、聘用职位及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5. 外国人工作简历(包括最后一次学习经历),学历证书,从事拟聘用工作的从业资格证明(注:工作简历含个人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工作简历和学历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从业资格证明是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
6.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出入境检验检疫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7.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
8. 外国人二寸免冠近照3张;
9、已为该外国人办理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在用人单位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须另提供董事会决议和企业章程,不设董事会的,提供企业章程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聘书。
11. 填写完整的《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