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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流产后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流产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一、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1.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2.流产每人次1000元。
(二)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1.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2.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3.药物流产:300元。
二、流产生育保险可享受的产假
1.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2.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三、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因为流程要报销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该带上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如果是个人办理,则按照以下流程走:
1.流产前,先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1、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基本简介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Q2:人工流产能报生育保险报销吗?
对于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为预防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而需终止妊娠者情况下实施的人工流产是可以提出生育保险报销的,而对于非法律规定只是个人避孕失败意外妊娠而实施的人工流产就不能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是面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所产生的费用,对于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为预防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而需终止妊娠者是要求提供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证明才可以到社保机构汉森却生育保险报销。
一、人工流产定义
人工流产(1),是指妊娠3个月内用人工或药物方法终止妊娠称为早期妊娠终止,也可称为人工流产。用来作为避孕失败意外妊娠的补救措施,也用于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为预防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而需终止妊娠者。
二、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五十六条(2)可以了解到,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对应可享受的待遇是不同: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生育保险不可以享受的范围
以江苏为例子,当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3),明确下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二)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五)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六)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八)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九)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根据资料可以了解,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以及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对于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为预防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而需终止妊娠者情况(属于符合国家优生优育政策而选择流产)实施的人工流产是可以提出生育保险报销的,而对于非法律规定(个人避孕失败意外妊娠)而实施的人工流产就不能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对于符合国家优生优育政策而选择流产的职工,是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需终止妊娠的证明以及手术证明等资料才可以到社保机构提出生育报销,无法提供有效资料证明视为非法律规定终止妊娠是无法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在人工流产发生之前咨询参保地生育保险部门。
引用资料
人工流产.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五十六条.中国政府网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江苏省人民政府
Q3:女性流产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编辑本段]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③ 晚育假增加15天;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编辑本段]主要特点(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