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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分居几个月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只要认为确实需要离婚,而对方又不肯离婚,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其中分居两年属于法定离婚条件。法律对起诉离婚认定的法定条件如下:
【《婚姻法》规定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Q2:起诉离婚,需要开庭几次才可以离婚?
首先,考虑是否有法定的离婚事由: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还是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如果有这些事由存在,法院可以依法判处离婚。其次,除这些法定事由外,夫妻一方当事人申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依照实际情况判决,但应以调解和好为主,维护社会正常的婚姻关系。下面我说一下法定的离婚事由: 一,无效婚姻: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即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宣判婚姻无效,则婚姻从开始就无效,而不是自宣判才无效。而无效婚姻的内容为:重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患有医学上认定不能结婚的疾病。 二,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也是法院审理查明后宣判自始无效的婚姻。其针对于双方非自愿结婚而造成的婚姻,可能未包办或买卖婚姻等强制干涉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等问题。 三,确认感情破裂: 1.重婚2.夫妻双方一方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的4.家庭成员间存在虐待或遗弃行为的5.赌博,吸毒,经劝导屡教不改造成感情破裂的6.双方分居两年以上未共同生活的7.因女方不能生育造成感情破裂的8.夫妻一方失踪两年且宣告失踪的9.其他经法院审理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上的法定情形与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事由不冲突,可作为多种选择离婚的办法。在没有以上这些情形的情况下,一般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会进行调解,然后一般情况下会判不离,然后再半年内没有发现以上事由的不得再次申请离婚。
Q3: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
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第二次提起诉讼一般都会判离。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扩展资料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做好调解和好的工作,如果原告坚持不同意调解和好的,法官会做调解离婚的工作,如果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调解结束。此时法官进行开庭审理,然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感情尚未破裂的会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的,没有和好可能的,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的,会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Q4:起诉几次可以离婚?
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法院会判离。
1、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
2、一审在六个月内结案,二审在三个月内结案,离婚案件一般会短一些,一审两三个月结案了也是正常的。
3、可以委托别人起诉,也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但开庭时委托人必须出庭(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