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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上高中没有学籍怎么办
如果学习很好这个老师都会跑的屁颠屁颠的给你办!,,,如果有人也好办!学籍在河南就不强调那么很,只要学习好什么都好说!
转个高中去了别人可以给你重办!
Q2:上高中没有学籍怎么办?
报一个中专里的课改班,就是上了中专也能参加每年6月份高考的班,学籍归中专管!然后找高中学校借读!WWW.yIJit.ao.com
Q3:上高中没有学籍怎么办和借读是什么意思?
“借读”有两种理解:
1、学生的学籍在甲校而在乙校就读,则为借读。
2、学生的户籍在甲地而在乙地就读,则为借读。
一般来讲,第二种比较普遍,因为涉及到升学政策的问题。
没有高中学籍,那就不可能获得高中毕业证书。不能以高中毕业生身份参加高考,在提前批次录取时会有一些影响,像军校、政法学校等招应届生的就不能报考。
Q4:上高中没有学籍怎么办?
上高中没有学籍会拿不到高中毕业证,而且上大学是需要学籍的。学籍可以到相关部门补办。
一、学籍
1、定义: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一旦大学生按规定获得了某所高校的学籍,就享有使用该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刻苦学习,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的义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2、最新政策:2013年8月22日,教育部召开新学年新闻发布会,就《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进行通报。教育部负责人强调,新学籍绑定身份证号,确定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原则,该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二、管理制度:
1、注册:
①、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②、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本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③、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④、非本学区的学生本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⑤、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本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⑥、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2、转学:
①、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②、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③、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④、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3、借读:
①、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在本校借读,借读学生按上级规定收取借读费。
②、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按有关政策办理。
③、借读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经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校长批准后可在本校参加毕业考试。
④、学生要求返回户口所在地考学时,学校及时给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4、休学与复学:
①、在校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应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复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长根据医院诊断书在学生本人、家长的书面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办理休学。
②、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到半年或未满一年需提前复学,经校长同意后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学。复学时由家长持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家长书面申请书上交学校,经校长同意后,学籍管理人员报到上级部门具体办理,方可复学,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③、毕业年级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
④、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籍由学校保留。休学证明装入学生档案,并由校医在学生档案上填写好。
5、退学(或辍学):
①、学校原则上不允许退学(或辍学)。
②、学生因故申请退学(或辍学),需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证明,由教务处审查,校长签字批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或辍学)手续,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③、退学(辍学)学籍由教务处保管。
6、留级与跳级:
①、本校学生一律不准留级,特殊情况除外。
②、对学生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生程度的学生,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跳级。
7、处分:学生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对严重违纪的学生予以处分时,应由政教处出示材料,经校长会议讨论决定。
8、学生毕业:学生在校期间,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规定课程,全面考核成绩合格者,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两科或两科以上不及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可参加下一届的学生成绩考核(不及格科),合格后发给毕业证书。
9、分班:每年新生分班按学校确定的原则,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分班,分班后一律不准更改。
10、原则上各年级的学生一律不准调班,特殊情况由校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