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生活 2019-01-28 19:25:39 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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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1:工伤,伤残鉴定出来后该如何申请赔偿?
  • Q2:工伤怎样算伤残鉴定?
  • Q3:求助,工伤,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 Q4:如何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 Q5:工伤不认定可以伤残鉴定吗?
  • Q6: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 Q1:工伤,伤残鉴定出来后该如何申请赔偿?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Q2:工伤怎样算伤残鉴定?

    1.认定

    2.停工留薪期休息养伤

    3.停工留薪期满或提前一周申请参加伤残鉴定。

    鉴定看的是残情不是伤情。

    比如骨折愈合良好,无功能障碍,那么伤残等级为十级。

    如果愈合不好或者错位愈合,有功能障碍……那有可能九级。

    伤残鉴定情况比较多没办法一一例举。

    Q3:求助,工伤,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首先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单位或者是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要求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承担赔偿费用。除医疗费用之外,有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等,要看具体的伤残等级确定项目和标准。建议具体看看《工伤保险条例》。

    Q4:如何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你好,这种情况你是可以去评残的哈。先到劳动局申请劳动关系确定(如果已经存在明显的劳动关系则不需要),再申请认定工伤,最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诉讼维权。具体的评定等级是需要根据你的鉴定结果而定的。即使是鉴定法医都需要对你的病例资料详细研究,对你本人的伤情进行复核,不可能听你一两句描述就能给告诉你伤残等级的哈!还有其他的问题,你可以参见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http://www.scpcls.com/上的相关知识,对你会有帮助。工伤案件程序相对复杂,计算标准和数据也比较繁琐,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律师友情回复

    Q5:工伤不认定可以伤残鉴定吗?

    工伤鉴定,在工伤发生一个月内向公司向人社局申报工伤鉴定,人社局认可,然后到人社局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公司不申报和不开工伤鉴定证明,则須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认定。认定成功,则在劳动仲裁指定医学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如果超过一年则只能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严于工伤鉴定!所以赔偿的标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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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6: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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