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集整理关于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议题,使用内容导航快速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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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委托代理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所以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Q2: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客户签订合同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
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和客户签订合同超出委托代理的范围,那就需要承担该合同造成的所以不良后果。
委托代理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Q3:作为委托代理人我付何法律责任?
你所面临的情况是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相关规定。你们之间签有委托代理协议,一般而言该协议应该有关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的规定。你要看看自己的代理行为是否是在代理权限内。
另外,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假如你的代理行为没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而言,你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
Q4:2015年法律规定打官司,委托代理人需要带什么证明
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