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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多少年?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18年,对非因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
一。相关法规:根据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凡是满18周岁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精神健康状况如何,均视为成年人。达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成年人为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三。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和生活上的照料。抚养教育好后代,这不仅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作为父母,应按照法律规定与社会伦理,自觉履行义务,为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应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离婚,仍应负担抚养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法律条件的,当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如继续上学等),父母也应义务承担抚养义务。
Q2:父母对子女应尽那些义务
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义务是无条件的,只要父母生养了子女,就必须尽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无养费的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该条规定了父母抚育子女义务的终止时间,对正常成年子女抚育到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时间、对非正常健康状况的应终身抚育。另外,子女年满十六周岁,用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正常生活需要的,父母也可以不给抚育费。对拒不履行抚育责任的父母,应加强教育,屡教不改构成遗弃罪,《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不履行抚育责任的民事责任,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育责任,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因此对方提出离婚的,可要求不履行抚养责任的一方给予补偿。如果遗弃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依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WWW.yijItA.O.CoM
Q3: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子女带孩子吗?
这不是有没有义务的问题,作为父母,如果真爱自己的孩子,就应该积极主动的去帮着带孙子。
现在的头条问答总是质疑老人该不该为儿子媳妇,或者是为女儿女婿带孩子。其实在中国95%以上老年人都是有人性,有感情的。他们用毕生的心血拉扯大了儿子女儿,同时还主动的承担起照看孙子辈的义务。因为在他们的血管里流着的是中华民族的血液,吃苦耐劳,艰苦朴素,任劳任怨,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已经深深的扎入了他们的心中安家落户了。孩子都是爹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割哪一块都是钻心的疼。当孩子们遇上什么沟沟坎坎的,毫不犹豫,冲锋陷阵上来的肯定是父母,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说媳妇和婆婆,女婿和老丈人两好,好才能合成一好。
记得十年前我有一位挚友,曾经跟我感叹的说过这么一段原话;如今做生意,别说朋友靠不住,就连亲兄弟也靠不住,管吃,管喝,管住发高工资,他还坑你。只有自己的父母帮儿子做生意,愿意扛米来倒贴,哪怕累吐血,也要帮着孩子,摆平方方面面的大事。从这段话里就可以看出,可怜天下父母心。
言归正传,除非媳妇和老人闹矛盾,弄得水火不容。就如媳妇抢走了老人的儿子,儿子的丈母娘又夺走了老人的孙子。那肯定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了。反之,就是女婿,也是同样的道理。你说照这样的情况,老人能自愿的承担起照顾孙子辈的义务和责任吗?再者,法律也没有哪一条规定,老人有义务和责任帮着带孩子。
wWW.yI☆jitAO.cOMQ4:婚姻是自由的,父母再婚子女无权干涉,那么子女对继父母有照顾的义务吗?
当然有了!对于赡养、养老的事情,不能总用法律来说!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后底线!法律是最无情的!关于父母亲再婚问题,他(她)是生养了你成人的父母呀!父母恩比天大如果知道这一点,就知道该怎样去对待了!他(她)现在有难了,老了,一个人非常孤单、寂寞、身体、心智逐年下降!我们关心、爱护一个人,孝顺老人,不是以我们自己的意志为他(她)的意志,我认为我认为有吃有喝就行了?真是这样吗?他(她)想找一个能与自己相依为伴的人,这不是故意与子女为难也不是没事找事!从父母还想再婚这件事,大多数都是不想麻烦子女,自己身体好,找个老伴,自己就可以过了!不麻烦子女!这就是多数老人再婚的想法!那么只要子女理解这一点,就应该积极支持父(母)亲再婚!有些子女因为亲生母亲的缘故,不愿意搭理或者理睬继母(父)!这一点能理解子女的心情!没有感情吗!但你能理解人家一个陌生的女性来与你的父亲生活,照顾你的父亲,是否算对你家有恩?只要你爱你的父亲,你就应该感谢继母对你父亲的照顾!你就欠了继母一份情义!那么,你将如何对待对你父亲有恩的人?过去有父债子还!那么父亲欠下的感情债,儿子不应该还吗?知恩图报呀!这一点动物都为人做了许多榜样!难倒人都做不到吗!只要别人对我们家的任何一口人有恩,都应该有恩必报!这才是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