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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筑工地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
如果要是承包关系那么承包方施工承建方有责任,如果要是承揽或定作关系的劳务关系,则由承揽方承责。除了由受伤人提起诉讼由其承担连带责任。
Q2:建筑工地工伤事故责任划分
看得出来,你和你的下家都是没有施工资质的,你和你的下家所签的合同因违反非法转包的禁令而无效,因为你选定的下家没有施工资质,你负有选任过失,因此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按过错划分责任通常你不会超过三分之一,但是若下家负担能力太差,也可能加重,法院首先考虑的是受害人的补偿。一定不要让法官认定是你和下家的共同过失,那样你会被判承担连带责任,这在法理上是说得通的。受害人应该只是普通民工,没有上岗培训,他承担的责任会很低
Q3:建筑工地发生死亡事故甲方乙方的责任划分
因为事故主要是由于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要求造成的,所以是主要责任,属于违章指挥。
直接责任者即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为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三种。
直接责任者,即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主要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
领导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即单位领导,安全责任人。
扩展资料:
事故处理
比如,如果有一些触电紧急事件时,应该首先要快速拉电闸进行断电或是木方或是木板等物体或是选择一些不导电的材料,把触电的人员与接触电器部分分离开来,然后把人抬到平整的场地进行相应的人工急救工作,并向工地的负责人进行汇报。
如果是有人从高空或是人员人高处坠落时,造成坠落摔伤时,应该注意摔伤的部位或是骨折的部位进行全面的保护与管理,从而避免因为不正确的抬运以及不正确的急救方式,使骨折的地方或是摔伤的地方形成错位而造成比较严厉的第二次的伤害。
特别是当工人在进行用餐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食物中毒的情况时,这种问题可能会在发现饭后有很多人存在饭后呕吐现象或是腹泻现象时。
如果存在于不正常的症状下,先要与施工工地的负责人进行汇报,同时在此时拨打急救电话120来进行援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进行亚硝酸盐与混凝土进行搅拌时,由于这种亚硝酸盐是一种添加剂。
从形状上来看,跟我们平时所食用的大粒盐很像,如果有人把这种亚硝酸盐当成一种食用盐时,就会形成中毒事件,因为这种工业用盐具有一定的毒性,可以进行食用。
Q4:工地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由哪个部门监管?
首先报警,如果单位不管或者单位未上报,可以报当地安监局,安监局会牵头工商、公安、劳动、政府相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赔偿,处理相关责任人。具体事故责任划分要等安监局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