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集整理关于无锡公积金怎么提出来的相关议题,使用内容导航快速到达。
内容导航:
Q2:无锡公积金网上怎么提取
无锡目前适合网上微信提取的只有租房提取、退休提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3种形式。
租房提取:
① 在无锡(含江阴、宜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② 无因购买、建造、大修或还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③ 无房且租房的职工
申请流程
退休提取:
(1)账户已封存(通过个人账户—基本信息中查询“汇缴状态”是否是封存),
(2)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在无锡(含江阴、宜兴)人社部门已办理退休手续。
目前,无锡公积金退休提取只能通过微信办理,因为涉及资金转账,需在工作日的8:30至16:15之间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账户已封存(通过个人账户—基本信息中查询“汇缴状态”是否是封存),
(2)在无锡(含江阴、宜兴)人社部门已办理退工手续,
(3)身份证住址不在无锡(含江阴、宜兴)范围内。
目前,无锡公积金离开本市提取只能通过微信办理,因为涉及资金转账,需在工作日的8:30至16:15之间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扩展资料:
如果还有购房提取等其他提取类型、提取金额或其他问题可以微信搜索公众号“无锡本地宝”,在微信对话框回复“提取”,点击【公积金提取类型汇总】即可查询更多其他条件下公积金提取,提取材料,提取额度,公积金提取办理电话地址等。
回复“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点击“无锡公积金微信办事服务”,还有公积金提取、贷款、密码、转移等详细办理攻略,办理地址,房贷计算器等!回复“贷款”,即可查询更多公积金贷款、条件,材料,首付,公积金中心电话地址等。
Q3:无锡公积金提取
拿的话可以,但必须是购房、建房、大修、还贷等情况。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规定
一、职工申请,单位审核
职工持有关证明向单位书面或口头提出申请,单位依据职工申请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依据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提取
(1)购买本地(包含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下同)商品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经无锡市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本地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非本地商品房或存量房的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大修证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房改房、商品房、单体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职工凭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4、本地还贷提取
(1)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据。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若职工办理的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中心办理公积金还贷手续,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期限内,该职工不必再来我中心办理还贷手续。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赁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同户家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提供《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离、退休提取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提取
(1)提供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医疗缴费依据。
(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13、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7、职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偿还异地购买自住住房
(1)购房借款人需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借款人需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借款人首次办理该业务需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还贷情况依据为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月还贷额、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借款人每次办理该业务时需向中心提交所提取的公积金一次性全部用于还贷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附后)。
(5)购房借款人再次办理该业务时,需提供贷款银行将借款人所提支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为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贷款余额等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6)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
注:A、申领人申领本人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18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同户直系亲属依据以上1、2、3、4、5、11、12、13、18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户口簿(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原件及复印件。
D、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对帐卡查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三、中心审批
职工携带单位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和提款手续。
(一)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2、偿还贷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额=(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以百元为单位)。
4、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失业满三年未再就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5、职工被判处刑罚的,可提取申请之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6、离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7、职工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告知职工到银行驻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出纳专柜办理提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