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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交强险过期后,车辆上路有什么处罚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查到了罚款扣分,万一出现交通事故就麻烦了。明年审车也过不了还要交滞纳金。
Q2:交强险过期上路扣分吗
交强险是车辆非常重要的险种,也是国家强制要求司机必须要购买的新险种之一。有些司机平常没有留意交强险,结果导致交强险到期了,还将车辆开上路,这时司机就担心扣分问题。那么,交强险过期上路扣分吗?
交强险过期上路扣分吗?
交强险过期会有处罚,一般不会扣分。
处罚措施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Q3:汽车交强险过期会处罚吗?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车发现后,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按照相关规定,过期一天也是过期,被查到也是要处罚的。
所以交强险临近到期,建议及时续保。
Q4:交强险过期1天怎么处罚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