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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桑--父母来到父亲桑乔出任校长的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里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总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衣棉裤……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使桑桑性格中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爱自我表现等特点充分表现了出来。
陆鹤--因为头秃而被称做“秃鹤”,因头秃而遭不晓世事的孩子的“歧视”,但他非常要强,渴望自尊和得到他人的尊重。
纸月--只有母亲没有父亲的孩子,心思细腻,懂诗词。
秦大奶奶--因为政府征用了她的住所,与油麻地小学乃至当地政府作着旷日持久的抗争,最终心甘情愿融入了油麻地小学,并最终在救南瓜的过程中在艾地里永生。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铃。金铃不仅长得胖乎乎,招人喜欢,而且她很乐观,对于生活和考场上的失败毫不退缩,她很勇敢地面对,以好孩子为自己的目标,时不时的问问别人:“现在我是好孩子了吗?”她的爱心、她的纯真、她的善良,足以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大家对《名侦探柯南》很熟悉吧!柯南是我喜欢的漫画人物之ㄧ。虽然柯南在一次案件中,被某个组织强迫吞下一种身体会变小的药丸,但他协助毛利叔叔破了许多命案,使叔叔一举成名,家喻户晓。柯南在命案中,总付出力及心思,设法值得大家关注。有一次小兰出了车祸,短期丧失记忆,成为坏人的追捕者。这时柯南当然奋力的协助她重新拾起记忆,但是他要如何做呢?他学以前新一〈就是以前的他〉的动作及话语,这使小兰渐渐回想起过去,之後还带她去他们约会过的地点。但是毛利叔叔怕她压力太大,便带她去游乐场,不幸的是,坏人跟踪著它的一举一动,亦步亦趋,好几回引诱她去偏僻的地方。最後柯南跟著小兰,终於被坏人追到一个未开放的游乐场所,柯南故意延长坏人开枪的时间,与他聊天,了解他的目的,这时水池的水涌出来,使坏人无法开枪。水停後,柯南马上利用可乐罐踢走坏人手中的枪,小兰也回复记忆用空手道将他逮捕。柯南机智的反应,观察的细心及能力,都是我所要学习的,而且他破案的过程,也能了解他的思考模式,与他一同分析犯人的犯罪手法及目的。可以灵活脑筋。柯南总观察到一些平常人不会注意的琐事,藉以破案。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不凡观察事物;在危机时懂得临时反应。
我喜欢书中的这个人物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书,里边有各种类型的主人公。在他们里边有调皮的马小跳;有美丽的灰姑娘;还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机智、勇敢的鲁宾逊。鲁宾逊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做一位航海家,开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他终于获得了机会和朋友一起开船旅行,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了多大的危险。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风暴,终于,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鲁宾逊用他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且在这里生活了下来。在这个小岛上,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用自己的双手造了两处房子,又做了许多家具。后来,鲁宾逊发现对面的野人岛有把俘虏抓来这座岛上吃的习惯,便千方百计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虏,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鲁宾逊发现一只船触礁了,船长和两名船工被船上的坏蛋抓了起来。鲁宾逊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他们,并帮船长夺回了船,最后,鲁宾逊和船长一起带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别二十八年的故乡—英国。这篇小说让我相信了一句话“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是行为,甚至能拯救一个人。”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刚毅,他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与开拓进取。我们都要学习鲁宾逊这种自立、创新与开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要镇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办法。我平常的依赖性很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主动去思考解决的办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导去做的,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动脑筋去解决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顺境中多积累,像鲁宾逊一样做一个机智、勇敢、敢于挑战与创新的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时候更要多学知识,为我们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成长后为伟大的祖国做出应尽的贡献,让中国永远强大、富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