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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
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根据你迁移原因不同,所需资料也不同。具体程序是:先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最后回原籍迁户口。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需要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结过婚的带上结婚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1、准备材料 2、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集体户口迁出手续办理: 1、向迁入地 派出所户籍 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 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迁入; 4、迁入地公安局 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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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迁出户口:凭外市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大中专院校《录取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等办理。
2、迁入户口:涉及迁入户口的情境比较多,建议登陆烟台民生警务平台(http://www.ytga.gov.cn/templet/default/Showindex.jsp)进行网上查询及办理。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