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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养亲属一定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未必一定是供养亲属。
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我国原劳动保障部2004年颁布实施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包括职工的配偶、子女、父 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还包括遗腹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继兄弟 姐妹。
你好,《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根据民政部民[1989]优字19号文件规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确定的资格条件包括:(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
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
年未满16岁,机关事业单位为18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
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审批办理程序 (1)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困难补助的办理,由企业经办人员持离退休(职)人员《死亡证明》及《青岛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待遇明细表》到保险处业务大厅(保险福利科)办理。其中,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困难补助的,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保险处业务大厅(保险福利科)初审后到青岛市保险办复核: ①供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 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供养直系亲属有无工作、固定收入证明 ③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险登记卡(或人事档案) ④领取供养待遇本人的银行活期存折 ⑤死亡离退休人员系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需持离退休审批表 ⑥离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系孤寡一人的,需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 ⑦供养直系亲属系伤残人员的还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2)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的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救助金,由企业经办人员持以下材料到保险处业务大厅(保险福利科)办理: ①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 ②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险登记卡片(或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其中,已领取供养直系亲属定期困难补助费的只需提供死亡证明。 我在青岛这边。 下面是山东省发布的青岛这边的补助标准 最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文件本次调整为360元、320元、280元根据企业所在地调整为三个档,青岛为一档和二档区 青岛市: 一档: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 、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 360元 二档 :即墨市、 平度市 、莱西市、胶州市、胶南市 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