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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第一,可转债一般股票帐户可以申购的。
第二,现在沪深交易所的可转债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的可转债,另一类是可分离式交易的可转债,前者可转债一般要过一定的时限后才能进行转股的,在这时限以后,只要不发生相关可转债相关条款事项,一般在债券存续期间都能进行转股,后者的分离式交易可转债一般分为纯债券和权证两个部分,纯债券部分是不能转换成股票的,权证部分是能够转换股票的,但存在相关时间限制制,不能随意转股的。
根据06年5月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分离式可转债”)进行融资。概括分离式可转债的特点为:⑴分离式可转债与非分离式可转债实质均是附认股权证的债券,但在形式上分离式可转债实际是发行人一次捆绑发行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两种交易品种;说白了就是它赋予上市公司两次筹资机会:先是发行附认股权证公司债,这属于债权融资;然后是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期或者到期行权,这属于股权融资。
⑵从转股方式看,分离式可转债并非实际意义上的债转股,认股权证行权后其债券仍会存在,即分离式可转债行权,并不妨碍持有债券的投资者继续获得债券存续期内各期债券利息;⑶分离式可转债的认股权证一般为欧式或百慕大式权证。
分离式可转债的债券由于附认股权证,其发行时的到期收益率低于市场水平,上市交易会出现折价,因此分离式可转债发行时,只有认股权证的价值高于债券折价损失,才对投资者有利。 分离式可转债一旦上市交易,其债券和认股权证是分别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分别对待,并不要求同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