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集整理关于一个人可以无耻到什么地步的相关议题,使用内容导航快速到达。
内容导航:
Q1:一个人可以无耻到什么地步 赵赶鹅
一个人无耻
就无止尽的地步
应该要有羞耻感
Q2:一个人在无耻能无耻到什么地步?举个列子。
杀人放火~偷鸡摸狗~
Q3:一个人能无耻到什么地步
无极限。高尚无极限,无耻,也无极限。因此才有无间地狱,无耻到无极限,那么,感招的地狱痛苦无极限,时间无极限。
WWW.y&IJiTAO.COm
Q4:一个人厚颜无耻起来,能无耻到什么地步 ?
一般来说:一个无耻的人都是自私自利、无所不用其极的人。他们只会在意自己的利益,从来不会顾及到别人的感受,也不在乎自己的脸面。为了达到目的,可以完全放弃自己的尊严,可以使用一切卑鄙阴险的手段。
俗话说:树要没皮,必死无疑;人要没皮,天下无敌。一个不要脸面的人什么事都能够做出来,他把肉麻当有趣,以无耻为常态。别人的嘲笑和呵斥,根本无法对他造成任何打击,因为他已没有了尊严。
一个极度厚颜无耻的人就如苍蝇一般恶心,他会缠着你、黏着你,打又打不得,赶又赶不走。这种人之所以如此的无耻,其大多都是为了获得利益,从而采取下作的手段,试图在胡搅蛮缠中达到自己的目的。
不要试图和无耻之人讲道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道理可讲。他们没有道德底线,没有为人原则。对自己有利的就会全力拥护,不利的则会千方百计的去破坏。别人骂他们,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认为自己做的并没有错。
一个无耻之人从来看不到身上的缺点,他们站在自己的角度,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是正确的。即使与理不合、与法不符,他们也并不放在心上。
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那些厚颜无耻的人。尽量不要和他们有纠葛,也不要轻易和他们产生矛盾。能够疏离的还是尽量疏离。当然,如果实在避无可避,也不要怕了他们。因为一再的纵容,会让他们显得更加的肆无忌惮。要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有违法的话,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来对付他们,这样才会让他们有所收敛。
Q5:一个人能无耻到什么地步?
本人初中生,曾在班里就职副班,成绩A等水平。幼时认识一朋友和自己是同班同学,然后因各种原因现半辍学。
哥哥出国前曾送过我最后一个礼物,虽说单是一个钥匙扣,但仍很珍贵地每天揣在怀里和钥匙放在一起。
故事从两个星期前的一堂地理课下课开始。
地理课下课,我去领了“学雷锋”黑板报的参考图,当天并没有穿外套,钥匙便很放心地放在了桌上。
不想,有个平时因和我关系较好,所以经常不问过我就来动我笔袋的女同学看上了我可爱的钥匙扣,将它细心地和钥匙圈分开,拿走了那个挂饰。
所以当我回来,就看到了一个套钥匙的铁圈。
我当场差点没崩溃到哭出来。
谁会动我的东西?
谁会看上我的东西?
谁会不问过我就拿我的东西?
只有那个女同学(以下我简称春好了,她本名也有个春字)。
我的怒火直冲脑袋。我没有多考虑,踹了一脚教室的门在全班大喊“春呢?春在哪里?”。由于事情太突然,所有人也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第一时间回应我。我就又到走廊喊了一声。也无人答应。
我直冲春的座位,座位上的书包就挂着我的钥匙扣的挂饰。我的脑子一瞬间就像春节的烟火,在第一个人点燃后不断地爆炸,在黑寂的天空中旋转跳跃闭着眼。
我当时就真的想对春那么干了。
春这个时候已经走过来了,她什么都不知道似的,一脸单纯地问我“怎么了?”
“怎么了?我倒要问问你怎么了?你为什么要偷我的钥匙扣?”
“怎么就是你的了呢?这个是我刚去超市买的!”
我知道她在说谎。春是住宿,并无出来买东西的可能,而为什么在前几天,我的钥匙扣还在的时候,未见这个“同款”?而今一丢,她的就出来了。怎么会这么巧?
证据是全班同学都说是她偷的东西。
她不说话,我也不强求,只是就这样对视着。不久便自习课,我就去画黑板报了。
回家后,我将这件事对我的好友,从小到大的玩伴阿晴说了这件事。生来暴躁的性格,半辍学的无畏,青春的无知。叠加起来,她就在第二天,替我点燃了初二的爆竹。
阿晴难得回一次学校,同学们都好奇地凑上来。但阿晴并不理会,直接踹翻了春的课桌。“你是不是拿了青贰(就是我)的钥匙扣。”
春:“不是啊,这是我自己去超市买的。”
“买的?谁信啊!”
“本来就是啊”
“那好,你买也给我买两个回来,听懂了吗?不然你的脸就被我刮花!”
说罢阿晴又转头过来同我说:“她明天要是不给你你就打,算我头上。”
我有些愣,但是我却从被踢翻的春的课桌里看见了许多我平白无故丢掉的小东西:譬如说我的镜子,我的一些小的文具,耳机线,我不要的钱包,我用了两次的笔……诸如此类的,很多很多。我难以想象,那些我以为是自己粗心遗落的很多东西,都被她拿走了。春就像个拾荒的老人,将别人用过的不要的东西给自己用。
只不过人们都会是自愿给予拾荒老人东西,而她不吭一声替你全部拿走。我和春说:“其实你想要什么你可以直接和我说我可以给你,但是有些东西我真的很珍贵是真的没办法给你。”
“不用你假好心。”
春好像哭了。
至那之后,我好久没和春说话,也好久没见到阿晴。
这件事情就像流水一样划过了所有人的时间,没有人再提起。
直到有一天班主任突然单独找我谈话。
“春和我说,你曾经找阿晴打过她?”班主任很严肃,看来或是有一个大事情发生,既然如此就说实话吧。
“是,但是原因是……”我竭力让自己尽量地冷静,诉说事实。但还没说完,班主任就已经打断我自顾自地说起来了:“我不需要知道你的理由,你的故事,或者是你的借口。我只要知道你打了春就可以了。”
班主任继续说了下去“你是个办事十分得力的副班长,对我也有很大的帮助。在这方面我非常感谢你对我,还有我们班做出的贡献。”
“但是,打架斗殴,按照校规决定,是要记过的……”
我这时有点明白了老师的意思,插了一句“那偷东西按校规决定是要怎样呢?”
“记小过。怎么了?”老师似乎并不是很在意我说的这句话。
“因为春偷了我的东西,所以我才打了她”
“偷的什么?”老师似乎有些紧张。
“一个钥匙扣”
“为了一个钥匙扣?你未必太小肚鸡肠。”
随后,老师以“心胸狭隘无法与同学进行友好相处”故此撤销我的副班长。
同学们也开始传闻“青贰因为嫉妒春的钥匙扣太好看而叫阿晴去打她。”
再过几天,新上任了一位副班,是春。
这就是,我这两周发生的事。
并无太大波澜,可是我却看到了很多嘴脸。以后会怎样呢,不太清楚。
至于后来,班里关系差不多断了一半……留下的都是真正的朋友。也正好看清有些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