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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没有撞到对方自己受伤人
报警的同时告知保险公司,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协商调解,带着调解书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Q2:车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流程是什么啊?
在人们参与公路交通的过程中,突然遭遇到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分为两类,一类是伤人,同时又发生车损的重大事故;第二类是只有车损的事故。那么公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应对的步骤分别如下:
一,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同时又伤车的重大事故时,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然后,还应该把案情及时报告保险公司。
二,若发生了只有车损的事故,就相对而言就简单一些了。在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只可将案情迅速报警和保险公司,让他们出现场进行勘查,为日后的认定责任提供方便。
三,交警在双方认可签字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诉讼。
一定要及时拨打。
Q3:简易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民警当场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
机动车牌号
、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
行为作出处罚。(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Q4: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流程都应该怎么做?
1、发生轻微的事故不要慌,先打开双闪,然后放置三角警示牌,避免发生二次事故。然后就是查看事故现场,和对方车主协商走轻微事交通故快速处理流程。
2、拍摄事故照片,对现场进行拍照主要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的证据,在移动车辆前对车辆拍照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
为了尽量还原事故现场原貌,应着重拍摄事故现场的整体(收录两车以及路面环境)、侧前方、侧后方、本车全貌、事故车全貌、撞击部位和两车受损情况。为了放置对方不认责,还应该特别拍摄到路面指示线。
3、查看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车牌,并确定对方是否酒驾,这是走快速处理的前提,如果不合要求那就不能挪车。
4、把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同行的地方,填写一个快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一般车主都不会准备这个),没有可以用白纸替代,但要写清楚双方驾驶员姓名、驾照号、车牌号、电话。
5、最重要的是写好责任划分情况,同时承担主责的车主应拨打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后,双方自行协商定损、修车事宜即可。
6、只要双方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没有争议,比如一方明显的追尾认全责,那就可以不用报警,把车挪一边,直接签一个快速处理协议书,快处快赔。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没有涉及人员伤亡且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单车车辆损失交强险在2000元以下、商业险在10000元以下且车辆可自行移动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不适用快速处理的情况:
1、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只要涉及人伤,就别想着走快速处理了,赶紧报警,如果当时觉得伤者只是轻微伤,选择私了,那么以后对方说你肇事逃逸,那你就是全责了。
2、无证驾驶或者驾驶证过期,只要有一方是无证驾驶或者驾驶证过期,都是无法走保险理赔的,所以你想走快速处理是没用的,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3、事故车辆未上牌、驾驶员酒驾,这和无证驾驶是一样的道理,都属于车险免责条款里规定的,也不能走快速处理流程。
4、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走快速处理的前提肯定是双方车辆都有投保本省的交强险,如果有一方未投保或者保险过期,也是没用的。
5、事故对其他非机动车、行人、建筑物、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也是不能走快速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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