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为什么都争取抚养权

推荐 生活 2019-06-12 15:34:0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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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1: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 Q2:女儿四岁,离婚怎么争取抚养权?
  • Q3:因为感情不合离婚,怎么争取抚养权?
  • Q4:离婚孩子抚养权怎样去争取?
  • Q5:离婚妈妈该怎么争取抚养权?
  • Q1: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Q2:女儿四岁,离婚怎么争取抚养权?

    女儿四岁,从感情上说跟妈妈感情最深,法律上爭取抚养权的优势很多!如果你们都爭取抚养权问题,对你这一方非常有利,法律上夫妻双方爭取抚养权,具体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在你们之间无法达成由谁来抚养的协议时,就由法律来断,1,要尊重和保护孩大的最大利益,孩子尚小,又是女孩,适合女性进行抚养,2,看双方抚养的能力,如果女方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虽然孩子适合由妈妈来抚养,但经济上不能独立,这时法院多会考虑由男方抚养比较合适。根据这两方面,你也能判断出来了!我个人意见,你抚养孩子,如果不存在经济问题,那么百分之八十你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力!为什么没说百分之百呢?因为这里也有其它因素介入,比如疾病,某些传染病,只要男方说出你有什么疾病,或者传染病,或者各类精神上的疾病,只要男方拿出这样的证据,那你就会被取消抚养的资格!如果不存在其它的客观因素,那么抚养权会百分之百掌握在你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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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3:因为感情不合离婚,怎么争取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十周岁看孩子的想法

    3,看你们双方的经济能力

    我所对婚姻案件有丰富的经验,欢迎来咨询

    Q4:离婚孩子抚养权怎样去争取?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在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中,会根据离婚时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经济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考虑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Q5:离婚妈妈该怎么争取抚养权?

    抚养权确定的什么标准如下: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慎重考量: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母亲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结合人民法院确定抚养权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母亲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事实上,离婚诉讼中,女方在对应以上条件,有针对性地收集以下几方面相应的证据,是非常有利于获得孩子抚养权的: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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