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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车辆强制险保险单丢了怎么办
带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和保险车辆的行车证到保险公司(一般是出单中心),让出单员再给你补办一份保单。(具体过程出单员会告诉你的,就是填一份批单,也不需要叫什么费用,手续齐全的话不到十分钟就能办完)
最好把你交强险贴上的保单号记下来,告诉出单员,这样就更好办了。
Q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丢失后怎么办?
保险单丢失可以凭被保险人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到所投保的公司去补一份保险抄件并加盖保险公司业务章,这样的同时具有保险利益,最好去市级及市级以上公司去补,因为有些区县公司没有一定的权限。
Q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丢了怎么办
正本一般来说很少用到吧,就算是丢失了,出事故交警需要的话,你可以凭车主或者被保险人身份证到你购买保险单的保险部门去重新打印或者要求他们手上有你当初购买的保单的存档,把存档复印然后在复印件上盖上保险公司章就可以了,我有客户丢失保险单要做年审就是拿盖章的复印件办理的年审
Q4:如果汽车强制保险的风挡贴丢了怎么办?保险单还有,可以补吗?
交强险标志丢失后是可以去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补办的。承保的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书以及报失的认证证明之后,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该申请的审核。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