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集整理关于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什么相结合的相关议题,使用内容导航快速到达。
内容导航:
Q1: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法律的遵守需要道德的有力支持。道德水平的提高,会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人们更加遵守法律。公民道德的状况,直接影响和制约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道德的实施需要法律的保障。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必然会使人们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更加规范。
总之,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Q2: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包含了什么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五个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如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呢?笔者认为有以下途径:
一是全面深入地认识和领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这一治国方略。要力求避免片面性,不能生硬地把两者割裂开来,应始终坚持两者的有机结合。要注意正确认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既要看到它们的一致性和相互作用,又要看到其区别和联系。
二是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各自的体系建设。我们在依法治国方面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需要补的课也很多,首先还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同时,要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继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树立典型,制定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
三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字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追求,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以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四是,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内容,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通过宣传教育,把广大公民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严格要求自己,以榜样的力量教育和影响广大公民。
五是,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通过文艺作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培养全体公民良好的道德素质,加强个人修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思想底蕴,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让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公序良俗在群众心里不断深入,形成自觉,不超越道德规范。
Q3:怎样理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往今来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既彼此区别又不可分割,都是国家治理、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贯彻和落实好这一重要原则,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古往今来,法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今天,依法治国已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已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坚定不移。
但同时也要看到,法律不是万能的,仅靠法治这一手是不够的。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的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的强力约束;法律难以规范的领域,道德可以发挥作用,而道德无力约束的行为,法律则可以给予惩戒。可见,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需要法治和德治两手齐抓。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我国既有久远的法制传统,又有厚重的道德传承。从孔子提出“宽猛相济”,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从荀子提出“隆礼重法”,到汉代董仲舒强调“阳为德,阴为刑”;从唐代提出“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延续德法合治,都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从世界范围看,凡是社会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大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大优势。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们走出了一条自己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这条法治道路内涵十分丰富,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两手硬。立足当前、面向未来,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好,最关键的就要坚持走我们自己的法治道路,发挥好这条道路的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这就要求我们更好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切实推进以德治为基础的法治建设、以法治为保障的德治建设。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也是现实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要应对前所未有的矛盾风险挑战,从根本上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清醒看到,我国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单就法治论法治是不够的,必须着眼全局、系统谋划,特别要立足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重视加强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着力培植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都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文化环境,使法律和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