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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报送资料,去办税服务大厅。 1。申请单位关于撤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事项的情况说明(申请单位盖公章)。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关于未针对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承诺书。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盖公章)。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原件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原件(两份)。 4。撤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登记表 。
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错误且尚未使用的,可到国税局申请作废《信息表》。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征管规范》中关于凭证管理的规范要求,纳税人申请作废《信息表》,需要持税务登记证件、已开具《信息表》全部联次,并填写《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
登陆、在发票查询里面、点击作废即可。
如果没有税务局申批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就不能开具红字发票。因为已在税务局办好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上都有通知单号码,在开红字发票时需要输入通知单号码才可以开具。看看和税务局沟通一下,写一个情况说明书,盖上单位的公章,再让他们到电脑里调一张出来,应该是可以的。
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如果开具有误,如果已上传,生成信息表编号,需要联系主管局删除后,重新开具。
第一种情况是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还没有上传到税务局的话,则可以在系统内作废,重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
第二种情况是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已经上传到税务局的话,带上纸质《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打印的,加盖企业公章)、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如下图例: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