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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难!实在不行你就走法律程序吧,你就告他试试。
一要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牵头,发改、公安、住建等部门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一月一支付机制,月月查实放清; 二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障机制。强力交纳保证金实现全覆盖,不仅要求总承包单位交纳,分包单位也要交纳; 三要实行“一卡通”实名制。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要实行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机制。设置公示栏,每月工资发放后予以公示; 五要实行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企业要降低其信用等级,列入“黑名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限制其招投标。
就目前来说,农民工讨薪问题如果国家不出台强有力的措施或者法规,所以的办法都是无力的。你们也就只好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了,至于到底能有多少希望,未知!祈祷吧。
首先,一直以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都是受到各级政府重视的难点问题,这其中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用工一方不能守法履约,但是也应当看到农民工一方法律意识淡漠、不注重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情况。因为农民工无法在申诉的同时提供能够证明用工事实及欠薪数额的有效证据,致使仲裁与检查大队感觉棘手,不受理不忍、受理吧又无法迅速做出处理。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保护,所以我衷心希望农民工朋友们能够在欠薪事实发生前就已经意识到潜在风险、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其次,农民工欠薪不一定都属于劳动局处理。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是劳动监察大队,都要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是,大部分农民工与用工主体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雇佣)法律关系。在出现欠薪时,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有可能更便捷、更节省时间,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并不是终局的,任何一方不服均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欠薪事实后直接起诉岂不是更节省时间。
您好,如果出现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话,
您需要保留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也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都没有解决,
那么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谢谢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