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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2113“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5261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4102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1653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现在的小孩户口是跟父亲走还是母亲 小孩跟谁就跟着呗 她为自己考虑,为嘛不为你们考虑!该结扎就让她结呗!难道自己结 是啊!不仅那啥还自私 要是人好些还可以帮一下!她难道还想再生? 让她死走 那不就得了!干嘛对这无情的人有意呢 你要再走!那男的就起不来了!到公安局怎么说!离婚了,在户口上算啥 这协商什么!你也得上户口! 真不明白这协商啥!咋不问问不协商的方法 实在不行就去呗!人家都不在乎你们在乎啥。
当事人离2113婚后,前妻户籍不5261迁走,当事人可以作为户主,4102到户籍派出所申请给前妻办理1653户籍迁移,或分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如果户内成员因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但一方不愿将户口迁移的,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向辖区户籍登记机关求助,凭离婚文书和相关房屋所有权等证据,要求户籍机关将另一方户口迁移。
只有一方迁移出去,才能将再婚后的一方迁入。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很好奇她没有户口本是怎么结婚的…还有,要尽快联系她把户口迁出,现在她已经结婚了,所以她肯定也不会太难说话,你要结婚,户口本上还有那么一位非亲属,希望你女友不会介意…拆迁估计一般是没有她的份了,具体情况还是先去你们那派出所问问好了
前妻不迁户口,对你或许会有一种不便,一种不利: 1、已经解体的家庭,除极个别的情况外,大都会各奔东西,即使不是老死不相往来,也几乎是能躲就躲,能避就避,主要标志就是彻底割断联系。
而前妻不迁户口,究竟意味着还有期冀?还是藕断丝连,这恐怕是你自己也难以说清的。更何况你可能再婚,再婚后她的户口迁入并不因你前妻户口的存在受到影响。 再娶后的她将融入你的家庭,孩子的存在只是你曾经婚姻的结晶,但难保她会接受你已经离异前妻的影子,挥之不去。
即使她再圣洁,还不至于脱俗到不食人间烟火,你总得考虑她的感受吧。 2、前妻不迁户口,虽然不再是家庭的一员,但并不等于其不再占有住所地的空间。如果将来该房屋遇到拆迁,而且是按照户籍人数来补偿的话,那么不管你们同意与否,她都将分得一杯羹,而补偿款也不得不在该房屋内的所有户籍人员之间平分。
因此,让前妻把户口迁走势在必行,办法只能自己去想了,谁也替代不了你。这样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