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集整理关于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工伤报几级的相关议题,使用内容导航快速到达。
内容导航:
如果没做手术,就是十级伤残。
如果半月板和交叉韧带做了切除或修补术的,属于九级伤残。
追问 : 这样的话,我的损伤情况 满足几个十级伤残?髁骨骨折是吗?还是 只有半月板和交叉韧带同时损伤才构成十级伤残
如果没做手术,就是十级伤残;如果半月板和交叉韧带做了切除或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的,属于九级伤残。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十级认定标准第11条: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九级认定标准第22条: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河间市人民法院网-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农民工工伤半月板损伤三级韧带换了人工的能评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