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财经 2019-02-28 17:53:25 1650

本文收集整理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的相关议题,使用内容导航快速到达。

内容导航:

  • Q1: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何处理增值税?
  • Q2: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网上报税?具体流程
  • Q3: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 Q1: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何处理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件很敏感的事,从法律法规角度,《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企业利益讲涉及面广泛、税负变化大、需要调整内容多等。由于以上因素,特别是法规障碍,只有在营改增特殊情况下,国税总局2018年第18号公告破天荒给出一个政策,而且只是对营改增以前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做出的。

    至于以后问题处理,要严格按照国税总局2018年第18号公告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关于纳税人转登记的办理程序转登记的程序由纳税人发起。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本公告所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的有关规定,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当即完成转登记;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不符合相关条件,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关于转登记前后计税方法的衔接纳税人转登记后,自转登记下期起(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转登记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税。

    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或留抵进项税额的处理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暂挂账处理,统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核算。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一)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稽核比对相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已经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自行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二)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为其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和购进业务在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处理转登记纳税人作为一般纳税人经营期间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在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调整。纳税人发生上述情形的,应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一)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二)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大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

    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纳税人在可以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关于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的开票处理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已按原税率开具发票的业务,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的,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wWW※.yIjitAO.COm

    Q2: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网上报税?具体流程

    要报税的。

    一、国税:

    1、登录当地税务系统;

    2、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

    3、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

    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进行纳税申报。

    注: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最长的那一串数字,纳税人的密码默认为8位纳税人编码。首次登录以后可以进行修改。

    二、地税:

    1、登录地税局的官网;

    2、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

    3、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登录成功后按需求进行操作即可;

    4、申报缴税需要登录系统,有三种登录方式,最常用的是手机动态码登录。获取绑定的手机验证动态验证码就可以登录了。

    注:地税系统现在都是采用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纳税人需要先去税务办理绑定。

    扩展资料:

    网上申报纳税须知

    1.网上申报的内容包括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

    2.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应指定一个已加入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开立的帐号为缴税帐号。纳税人缴税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在办理网上申报纳税的5个工作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变更。纳税人在进行网上申报纳税前,必须保证纳税账户余额大于应纳税额。

    3.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纳税后,若要变更申报纳税方式,应在变更当期的申报纳税期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变更。

    4.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纳税,应在国税机关规定的申报和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网上申报以国税机关服务器收到申报数据的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5.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纳税,所申报数据经“口令”或“私钥”加密后,传送至国税机关计算机,经程序验证无误接收后,国税机关和纳税人共同予以承认。申报数据有误或比对不符不予接收,纳税人应按照提示重新在网上或到办税厅办理申报。

    6.纳税人未按期申报或因纳税账号有问题造成无法按时划转税款、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错误而未被国税机关接收、或通过计算机核验被国税机关接收但与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符的,纳税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7.纳税人使用网上报税申报扣缴税款成功后,需要完税凭证的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索取。

    8.使用网上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仍须按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纸质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申报资料,依次按月装订后,每半年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一次,报送时间为每年的2月、8月。

    9.因计算机、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纳税的,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纳税。

    10.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Q3: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小微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是稳定国家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2012年至2016年,约有1500万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近700亿元,近3年来的减免税额平均年增长率达38%。“近日,《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发布,进一步加大了减速力度,小微企业减税来势汹汹,那么就赶紧和小编来一起掌握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吧。

    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提高

    新规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原先的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2017年起三年内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升级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从最初3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2017年起,更是在2017-2019年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非居民企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新规规定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四、核定征收纳税人也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只要不是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且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即可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即时享受的税收优惠

    新规规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在预缴申报的同时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或预缴申报时),企业出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情形的,应当按非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六、小型微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叠加享受加计扣除和减半征收的双重优惠

    新规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如果同时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其年度“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后,再对照执行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优惠。

    附: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相关法规历程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文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文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文章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流程2019-01-27
    小规模纳税人开17%专票2019-01-30
    小规模纳税人网上0申报2019-02-06
    小规模纳税人交哪些税2019-02-07
    小规模纳税人不开票收入怎么报税2019-03-13
    小规模纳税人多久抄税2019-03-16
    小规模纳税人接受专票2019-04-16
    小规模纳税人升为一般纳税人2019-05-25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2019-05-28
    2019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