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集整理关于办理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议题,使用内容导航快速到达。
内容导航:
一、需提供材料:
1、单位持工商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集体委托存档协议书及其它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在职职工花名册、上年度职工工资台帐。
3、单位在职职工户口本、身份证、存档以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中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5、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1、社会保险科依照政策规定,对存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2、在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月报表》、《年企业和城镇劳动者缴费基数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1、单位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并加盖公章后,交予社会保险科。
2、单位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至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被保险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6%(1999年1月起为6%,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一) 正常退休: 1。《深圳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一份; 2。 申请人有档案材料的,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3。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并与银行存折复印在同一张A4张上; 4。
申请人本人银行(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发展行/平安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户名账号页或活期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 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申请人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
属深圳归侨的申请人应提供深圳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获得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职称原始评审档案(验原件);(二)提前退休: 1。
正常退休所提供的上述材料; 2。 申请人属病退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3。 申请人符合退休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条件的,还应提供是否已从原关闭、破产或改制国企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证明原件一份。
4。 申请人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应在工作简历中详细填写从事特殊工种的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和工种。 5。 军转干部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请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办理。
退保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1)农村户口
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2)城镇户口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只有如下三种特殊情况可以清算:
一、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三、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